根据《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工作的通知》(闽民规〔2023〕10号)精神,现将符合经济困难老年人集中照护要求的养老机构名单公示如下:
1.南屿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地址:南屿镇高新大道68号 联系人:蔡先红 13788888791 收费标准(元/月):3884
2.高新区子路老年之家 地址:上街镇马保村后园32号 联系人:宋达 13313769008 收费标准(元/月):388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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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7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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